根据《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为规范有序推进2024、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组 长:唐刚、罗斌
副组长:张丽玲、肖悦、祝志芳
成 员:王欢、廖高华、高伟、吴中义、尹嘉祺
秘 书:袁丹丹
条件审核:肖瑶
工作职责: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转专业计划及实施细则,公布接收计划,组织实施考核,审核并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二、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
1.选拔对象和计划数
选拔对象为全校2024、2025级符合转入条件且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,可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和计划数见下表:
可接受专业 | 计划名额 |
2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| 19人 |
25机器人工程 | 7人 |
25工业工程 | 7人 |
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| 16人 |
24机器人工程 | 12人 |
24工业工程 | 7人 |
2.接收条件:
(1)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,且为2024、2025级在校本科生;
(2)高考科目符合拟转专业招生条件(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:须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;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:二本批次录取学生只能转入生源省份当年二本批次招生专业,文理科学生须对应转入原科类专业)
(3)已在学校注册并缴纳学费;
(4)遵纪守法,无任何纪律处分;
(5)已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(申请跨学院转专业者,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.3;申请院内转专业者,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.0);
3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:
(1)入学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、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情形;
(2)入学未满一学期;
(3)本科三年级(含三年级)以上;
(4)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或者在休学期间的;
(5)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;
(6)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。
三、转专业原则
1.所有申请须符合《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及《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。
2. 各专业接收工作坚持“学校统筹、学院主体、学生自愿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要求。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,结合学生的学习基础、个人志向及转专业考核成绩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四、工作内容及安排
1.报名(4月23日—5月9日)
申请转专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《转专业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经所在学院审核合格(签字盖章)后,由所在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于5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机械工程学院教务办(机电楼A405-2),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电话:0791-82080367。
2.考核(5月31日前完成)
考核采用面试方式,由学院统一组织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考核内容包含基本条件赋分(占比50%)和综合素质面试赋分(占比50%),满分100分。学生总成绩为两部分得分之和,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数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3.预录取(6月6日前完成)
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和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,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,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录取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科。
4.教务处审核与公示(6月20日前完成)
教务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,并在教务处官网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最终录取名单。
5.学籍异动(6月27日前完成)
获批转专业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。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,下学期起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申请转专业学生请实名加入机械工程学院2026年转专业QQ群(群号:940673946),以便及时获取信息。转专业须慎重对待,一经录取,不得放弃。
2.2024、2025级学生转入后,下学期进行编级审核,符合编入下一年级条件的,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。
3.转入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、学习年限、学费标准按新专业执行,学生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,方可毕业并授予相应学位。学院负责指导学生进行课程认定、补修、选课等相关工作。
4.其他未尽事宜按《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机械工程学院
2026年4月7日